外遇與性的關係如何? 配偶於大陸包養二奶,是否構成通姦?
通姦行為和解後,配偶能否再提告訴? 你是否因為未能追討贍養費而導致經濟困難和精神飽受困擾呢
作為支付人的你,是否已盡了責任?若無合理辯解而拒絕支付贍養費 ,你是否知道已屬違法 當配偶有外遇時,元配應有那些心理建設?
配偶之一方精神外遇,是否構成刑法的通(相)姦罪?他方能否請求判決離婚? 有配偶之人外遇通姦,應負何種法律責任?
成立通姦罪一定要抓姦在床? 通姦罪的成立要件為何?其刑事責任如何?

 

配偶之一方精神外遇,是否構成刑法的通(相)姦罪?他方能否請求判決離婚?

按刑法的通(相)姦罪,必須是婚姻關係存續中,配偶之一方與他方以外的異性發生性交行為。而所謂「精神外遇」,係指肉體接觸以外的婚姻外遇,與法律所責難的「肉體外遇」不同,縱使他們在精神上、思想上、言語上、文字上有出軌甚或性愛的表現,只要他們沒有發生婚外性交行為,仍然不能成立刑法的通相)姦罪。

 
全省各地徵信社諮詢電話

Line線上客服 Valid XHTML 1.0 Transitional

相關參考新聞案例

法律常識

專業抓姦服務,順利解決外遇 | 離婚等挽回婚姻的問題  女子全國徵信社 Copyright ©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