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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大師生戀 學生夫判賠50萬

自由時報 2010/09/09〔記者王定傳/台北報導〕

前清華大學副教授牛惠之與校花級的女研究生洪千雯不倫產女案,洪女丈夫李岱威事發後力挺妻子,具名發出12封信件痛罵牛某「性騷擾累犯、性變態、好色、性犯罪、連續性侵女學生」,而遭牛控告,板橋地方法院昨判李某需賠償35萬元給牛惠之,另需賠償10萬元給牛妻,可上訴。

前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牛惠之,3年前與1名已婚的美女研究生洪千雯發生婚外情並生下1女,事件爆發後,女研究生丈夫李岱威,多次在網路公開討論區寫文章罵牛惠之,遭到板橋地檢署起訴。

判決書指出,李岱威還發出具名的信件給牛惠之、清大校長、副校長等12人,痛罵牛某,被牛某告上法院,索賠50萬元。法官審理認為,李某故意散布信件,造成牛惠之及牛妻沈琪名譽受損,因此做出上訴判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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