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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夫抓姦 妻誘情郎喊「舔我」

蘋果日報 2010/01/21

為外遇贖罪 設局錄音 情夫判刑8月

【孫友廉╱台北報導】台北縣已婚張姓女子與吳姓男網友有婚外情,張女丈夫發現大受打擊,一度心臟病發送醫,她懺悔後幫丈夫蒐集她與吳男偷情的證據,打電話給吳男並錄下「妳都好久沒有舔我的」、「超硬喔」的火辣對話。板橋地方法院認定吳男觸犯兩次通姦罪,判處八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。

悔不當初
二○○五年十二月,張女(三十八歲)生產後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吳男(四十四歲),她坐完月子後相約到永和市愛摩兒汽車旅館偷情。後來,張女的丈夫偶然在用電腦時發現她的露點照片及MSN即時通訊對話紀錄,追問下張承認與吳外遇,發生六、七次性關係。

夫鬱悶致心臟病發
張女的丈夫心情鬱悶導致心臟病發,無法呼吸送醫急診,張女眼見丈夫如此痛苦,深感自責,向丈夫懺悔,願以揪出情夫贖罪。

二○○八年七月八日晚上,張女由丈夫陪同打電話給吳男並錄音,吳興奮地說:「妳都好久沒有舔我的……」、「妳想舔嗎?」「喔!……超硬喔」。張女假意回答:「那你就想以前跟我做愛的樣子。」吳男不滿足地說:「那也只能這樣。」他追問張女丈夫何時出差,以便安排約會時間。
同月二十五日深夜,張女再佯稱約吳男外出約會,她開車去接吳男,載他去蘆洲市摩根汽車旅館,隨即在三重市重新橋下,被張女的丈夫攔下車並報警,控告吳男涉及通姦。
法院審理時,張女的丈夫撤回對張的告訴,吳男則否認與張上床,辯稱僅與她「網交」、「電交」,當夜第一次見面「開房間」就被逮。

指出網友體毛特徵
張女承認與吳男發生性關係,並指出吳男胸部、肚臍以下的體毛特徵,與當庭勘驗吳男身體體毛分布情形吻合,以及兩人露骨、火辣的對話錄音,認定吳男至少兩次與張女有性關係,判決吳男有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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